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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25-03-04 15:1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小教场街10号

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盲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承担盲人按摩培训、交流工作。

法定代表人:周勇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55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520XW

执业许可证号:PDY91005637080211A2241

二、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年度检查信息

2024年度,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牢党的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组织生活。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医院各项工作,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录入灯塔党建系统;支部按时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专题知识学习,每位党员就党纪学习教育写出了个人心得体会。二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支部委员会委员认真做好全市残联系统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党建主题活动,2024年探视走访帮扶联系残疾人家庭2次,电话微信联系4次以上,帮助他们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6月份,党支部召开庆“七·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周勇同志以“学条例做合格党员”为题,为支部党员上了一节生动的党课。为加强党性锤炼,支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追忆初心”党旗宣誓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灵魂洗礼。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支部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要求党员加强个人修养,注重个人言行,支部按时通报医院意识形态工作,严格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教育职工网上谨慎发言,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员形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抓手,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教育引导职工扣好廉洁从医的“第一粒扣子”,时刻做到自醒、自重、自律,有效督促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做到遵规守纪、廉洁从医。

二是做好职责履行。医院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作用,在做好规范诊疗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的公益性,继续免收病人诊疗费,通过定期组织职工召开技术会议、集中研讨学习、外出学习等不断提升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开展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集中攻坚工作,不断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联系,改进自身服务,通过开展妇儿推拿特色治疗、周末治疗等多种便民创收方式,2024年医院诊疗量持续回升,稳步向好。

2024年医院组织开办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5月31日济宁市盲人按摩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顺利开班,本次培训通过专业理论讲授、临床实践及经典案例分析,微信群辅导答疑等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将授课内容与学员技能提升的需求紧密贴合,确保每名学员都能听得懂、学得会,经过一周的“理论+实操”刻苦学习,参训学员顺利通过考核,圆满完成培训课程,增强了个人就业能力。

2024年医院组织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先后参加了中国盲人按摩学会、北京按摩医院举办的管理及技能提升培训班,中国盲人按摩学会医院管理分会举办的系列培训,通过学习交流了全国的先进经验,提升职工了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医院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争取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残疾人定向岗位1个,顺利完成考试、考察、录用等工作,为医院发展储备了人才、注入了新鲜活力。

三是持续创新创优。医院坚持将志愿助残与单位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志愿助残与业务深度融合。开辟了“定向就业+闭环培训+公益助残服务”联动的志愿助残新机制;近年来,医院积极争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残疾人定向岗位,连续招聘4名本科全日制盲人大学生,均获得事业编制,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医院长年坚持开展“人人学雷锋、温暖送群众”为主题的政策宣传、公益治疗、扶弱助残、尊老敬老活动,免费为市民提供助残政策、康复保健知识咨询、推拿按摩等服务。一系列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认可,2024年8月医院成功创建“全国阳光助残服务基地”。

四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在全国第八个残疾人预防日党支部联合市残联机关支部开展了“预防疾病致残,共享健康生活”残疾人预防主题党日宣传活动,宣传了残疾预防知识。在中秋和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医院党支部携手古槐街道东门社区开展了“中秋聚团圆国庆谱新篇”双节游园会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了“义诊推拿”,一系列的活动,拉近了支部党员干部与邻里之间的距离。

三、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小教场街10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55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安置视障人员从事医疗按摩,做好盲人培训、交流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组织盲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

(二) 承担盲人按摩培训、交流工作。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行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四、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  按摩科   针灸理疗科  

妇儿推拿科   康复科

编制人数:11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周勇、鲍建涛、王甲文、张爱兰、周敏、福英、陈晨、李娜、庞朔、李继诚、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