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廖发银带队,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残联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瑞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济宁市博物馆、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济宁荣军优抚医院、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等开展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市在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推进成效、存在困难挑战和创新实践,并进行深入指导,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情况予以肯定。
近年来,济宁市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全力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后续,济宁市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继续融入城市建设、公共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持续补齐无障碍设施短板、优化无障碍服务供给,将法律的要求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工作和生活便利,保障特殊群体便捷出行,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不断提升城市温度与民生质感,让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落地见效。